消費者保護法第11-1規定:

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,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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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4-1條規定:

申請提供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,其資料分類及內容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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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人以上公司才屬於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,5人以下非強制,但雇主仍可成立投保單位為員工加保勞保。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即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(無須另外再參加就業保險)

就業保險法第5規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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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保險條例第6規定,只要雇用五人以上(含五人)之公司行號就屬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,應為員工投保勞保。

因此雇主不可以員工不願加保為理由卸責,即便員工簽立不願加保切結書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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